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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与要求 根据往年教师资格认定表格填写中存在的问题,现对各种表格的填写提出如下要求: 1、体格检查表中“姓名”、“既往病史”和“有无精神病史”栏由申请人如实填写;其他栏目由体检医院填写。 2、思想品德鉴定表,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填写鉴定意见。 3、思想品德鉴定表中1-3栏由申请人填写;其他栏目由学院填写。 4、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,封面、表格第一页和第二页“备注”栏由申请人填写,其他栏目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。 5、“工作单位”统一填写“滨州学院xx系”。 6、“户籍所在地”应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。 7、“申请资格种类“应填写规范的教师资格名称“高级中学教师资格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、小学教师资格、幼儿园教师”。 8、“填表日期”应填写为2010年4月30日。 9、“毕业学校”应填写到院系。 10、“所学专业”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。 11、“现从事职业”栏按规范名称填写,如公务员、医生、教师、工人、农民、军人或待业等。 12、“申请任教学科”应该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。应填写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规范学科名称,如“小学语文”、“幼儿教育”、“初中生物”、“高中数学”等。 13、“本人简历”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写。 14、三种表格中相同的栏目,填写内容和要求应一致。 15、“思想品德鉴定意见”“身体健康状况”“修学教育学、心理学情况”“普通话水平”“证书号码”由学院填写。 滨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补修培训收费 “两课”补修培训时间均调整为32课时/科,按照省物价局“教师资格认定培训收费”标准,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费为144元/科,在报名时请各级认定机构收齐。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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